




報廢汽車標準
按中國汽車報廢標準,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:
1.輕、微型載貨汽車(含越野型)和礦山作業(yè)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,重、中型載貨汽車(含越野型)累計行駛40萬千米,特大、大、中和輕、微型客車(含越野型)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,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;
2.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;
3. 車型淘汰,已無配件來源的;

從世界首輛汽車誕生開始,汽車對促進社會進步,提高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,改變人們的精神生活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報廢汽車回收利用的社會目標一是保護環(huán)境,二是節(jié)約資源?,F在無論是單位和個人,汽車的社會保有量已呈逐年增加的趨勢,車輛報廢更新涉及面很廣,關系到千家萬戶,這不僅是報廢汽車監(jiān)管部門或回收企業(yè)的事,而要引起全社會的關注。

隨著我國汽車工業(yè)的迅速發(fā)展,我國汽車的保有量持續(xù)高速增長,每年的報廢量也隨之增加。報廢機動車:指達到***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,或者經檢驗不符合***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或者***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,包括汽車、摩托車、三輪汽車、低速載貨汽車、電動車和各種工程車輛;以及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廢汽車壓件。
